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科學展覽】112學年度校內科學展覽實施計畫

{{ $t('FEZ001') }} 設備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112學年度校內科學展覽實施計畫

  • 依據: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科實字第11202006170號令發布之「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辦理。
  • 目的:為推行科學教育,激發學生對科學研習之興趣與獨立研究之潛能,提高學生對科學之思考力、創造力與技術創新能力;以培養學生對科學之正確觀念及態度。
  • 承辦單位:教務處設備組。
  • 展覽時間及展覽會場:

()展覽時間:113227()13:00

()展覽會場:英華樓永續中心(社會科教室)E化教室、資訊教室、215216班教室、遠距教室、簡報室。

  • 展覽科別:

01數學科、02物理與天文學科、03化學科、04地球與行星科學科05動物與醫學學科(含微生物、生物化學、分子生物)06植物學科(含微生物、生物化學、分子生物)、07農業與食品學科08工程學科() (含電子、電機、機械)09工程學科() (含材料、能源、化工、土木)10電腦與資訊學科、11環境學科(含衛工、環工、環境管理)、12行為與社會科學科

註:實施要點明訂高中共12科別,請審慎選擇科別,避免資格不符,違者最重取消參賽資格。

  • 展覽內容:
    研究題目以所學教材內容為限;研究對象以住家及學校附近區域所接觸之環境、事、物為題材且合於下列各項內容之一者,均得參加展覽。
    1. 未經發表之創新或發明。                
    2. 科學技術之創新或發明。
    3. 科學原理、定律、觀念、精神、態度、方法之闡釋或介紹。
    4. 經蒐集、整理且作有系統陳述之科學資料。
    5. 科學實驗及教學儀器、模型或機具之製作。

    6. 科學實驗之新操作及應用。
  • 報名方式及繳交資料:                        
    • 各班採自由報名參賽(每件作品作者一至三人),可跨班組隊,上限組數為35組,以完整科展作品說明書作為入選展覽報告的篩選機制。參展作品曾經參加國內外科學性競賽者,再次以同一主題或相近內容參展,需有新增研究成果。
      1. 1130124()16:00
        檔名:科別-作品名稱-第一作者班級姓名-報名表
        繳交參賽者報名表與作品摘要、指導教師簽名,並線上報名完成報名網址
      2. 1130219()16:00
        檔名:科別-作品名稱-第一作者班級姓名-作品說明書
        提出完整作品內容紙本電子檔(Microsoft Word檔與pdf)並上傳至線上表單      
        若未於時間內繳交,則取消資格。  

紙本表單皆可由學校網頁下載,並於以上規定截止日期前繳交至教務處設備組,並完成上傳,若逾期則不受理報名。

    • 參賽作品之指導教師至多二名,須以任教於本校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代理、兼課及實習教師(唯實習老師不得列為第一指導教師)為限。
  • 作品送展時間及地點:
    • 作品報告檔案輪播檔案繳交時間:
      1130226()上午08:00繳交至網址
      相關說明請詳見第十一項說明。
    • 報到時間:1130227() 12:45集合並簽到,若有實體實物展出也請自行攜帶。
    • 報到地點:英華樓四樓 社會科教室(永續中心)
  • 評選:
    • 評選時間:1130227() 1300分起評分。
    • 由教務處聘請專業教師擔任評審,每科評審1-2人。
    • 依科別選出特優、優等、佳作作品若干件。作品未達標準者,獎項得從缺。最終獎項結果視當時評審決議為主。
    • 評審原則及標準:
      由評審老師參酌下列標準評定之,並注意是否為作者親自製作,若為抄襲或由他人代為製作者,不予評分,並依校規論處;經事後發現,除依校規論處,所獲之獎項悉數追回。另外若有報錯組別者,則依評審評斷扣分或取消資格。
  • 獎勵:

評審項目

百分比

評審項目

百分比

1.創意、學術或實用價值

40%

2.研究主題與參展作品之符合性

20%

3.科學方法之適切性

20%

4.展示及表達能力

20%

  • 獲特優、優等及佳作作品或其他項目表現優秀者,頒發獎狀。
  • 獲獎作品擇優經由指導教師指導後,得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科展。
  • 獲得特優、優等、佳作之組別,依獎項別分別頒發300200100元圖書禮券以茲鼓勵。
  • 展覽比賽注意事項:
  • 作品報告檔案格式
    三大版面,左右兩版面各是寬65公分,高120公分;中間版面寬75公分,高120公分;
    中間上方作品標題板寬75公分,高20公分,報告所需材料請自備。
    參賽選手須先將以上檔案轉成pdf檔於進行線上繳交。
    作品報告檔名:科別-作品名稱-第一作者班級姓名
  • 輪播檔案格式:將上列作品報告檔案分別截圖成15頁面左右,將截圖放入ppt後,
    再輸出圖片為gif(設定300dpi),與作品報告檔案一同上傳至線上網址。
    操作截圖方法解說影片,請參閱:說明影片網址
    截圖之檔名:科別-作品名稱-第一作者班級姓名-1 (依序編號)
  • 若有實物展出,可放置在桌面上,深60公分,寬70公分,高50公分為限,且重量不得超過20 公斤;使用電子載具展出者,需先提出申請,經過報到當天的審查許可參展。
  • 評審期間:每件作品須推派代表依規定時間在場說明、解釋、操作,並回答評審老師問題。請全組組員於評審期間,攜帶研究報告、實驗原始記錄、照片、圖片、參考資料,在場操作、說明,並詳實回答評審老師提出之問題。
  • 1.如需電源之作品,應適用110伏特60週波之交流電,且須事先提出申請。

   2.生物科規定不得使用脊椎生物,如必要,需提出申請,經校方核准後方可使用。

  • 依臺北市中小學科展內文範例,作品說明內容宜包括:(建議加強第567項內容)

1.摘要      2.前言(研究動機、目的、文獻回顧)      3.研究設備及器材    4.研究過程和方法    5.研究結果    6.討論    7.結論     8.參考文獻資料

作品說明書一律以A4大小紙張撰寫,總頁數以30頁為限(不含封面封底及目錄)

其餘格式請詳見附錄1

  • 作品中有下列情形不准參展:

1.有害微生物及危險性生物(如:紅火蟻等)劇毒性、爆炸性、放射性之物品

2.四毫瓦以上高功率雷射

3.電壓高於110V或違反電器安全規定

  • 因北市全中運影響本學期相關課務,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學校官網,請各位參賽選手注意。
  • 本計畫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指導老師、評審感謝狀;評審會議:需要文字回饋(提供之形式需要再確認)設計一個(A5單張,可書寫建議);流程:學生講版、問答、學生要寫建議。去年報7件數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1-15|

{{ $t('FEZ005') }} 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