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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第24屆金陵文藝獎徵文比賽

{{ $t('FEZ001') }} 活動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一、類別及字數-高中組:

1.散文:以1,000字至3,000字為原則。   

2.新詩:30行以內為原則。

二、獎勵方式:每名頒贈獎狀乙紙,獎金如下:

1.散文: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2.新詩: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以上各類作品視參加篇數及水準錄取佳作若干名,獎金伍佰元。作品未達錄取標準,以從缺處理。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2年0303止。

 

四、作品格式:

     1.每人每類限投一件作品。

     2.作品請以電腦打字,A4紙張,直式橫書,新細明體,12號字型,列印一式三份。

     3.評審採不記名方式,請勿在作品上書寫姓名個人資料。

五、收件:(書面掛號、上網填報皆須完成)

     1.三份列印稿+報名表,請以掛號信件投寄241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56號,金陵女中圖書館。並於信封上註明〝金陵文藝獎徵文〞字樣及參加〝組別〞。

     2.上網填報報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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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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