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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午餐補助】北市安心就學方案午餐補助申辦公告

{{ $t('FEZ001') }} 衛生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

二、目標:為協助經濟弱勢家庭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學生順利就學,減輕其就學之經濟負擔。

三、申請對象及檢附證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未向政府機關申請領取其他午餐減免者,並檢附相關證明:

  1. 具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2. 具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3. 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者(須檢具書面證明)

    1. 六個月內家長或主要收入者失業、受裁員、無薪假或失能

    2. 六個月內家庭遭逢重大災難。

    3. 本人為「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

    4. 本人領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

    5. 本人、父母(監護人)或同戶人口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

    6. 父母(監護人)或同戶人口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非國民年金)

  4. 身心障礙學生:經「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或領有本府社會局核發之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須檢附證明)

  5. 學生為原住民族: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6. 軍公教遺族:檢附卹亡給與令、撫卹令、傷殘撫卹令、年撫卹助(卹)金證書等證明文件。

  7. 家庭情況特殊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經班級導師評估認定實有需要者(須檢附導師評估表)

四、申請方式:

  1. 符合申請對象1-6項之一者,請於10/6(二)12:30備妥下列紙本資料,由申請學生親送至衛生組

    1. 【附件一】午餐補助申請表:填妥相關資訊

    2. 【附件二】存摺封面黏貼表:填妥相關資訊,並黏貼學生本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3. 【附件三】學生領據:填妥相關資訊

    4. 符合申請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

  2. 符合申請對象7項者,請於10/6(二)12:30前備妥下列紙本資料,由申請學生親送至衛生組

    1. 【附件一】午餐補助申請表:填妥相關資訊

    2. 【附件二】存摺封面黏貼表:填妥相關資訊,並黏貼學生本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3. 【附件三】學生領據:填妥相關資訊

    4. 【附件四】導師評估表(自行下載列印後,請導師填寫評估

五、留意事項:

  1. 若家庭狀況實有困難,須等到補助金撥款後,始得繳納午餐餐費者,請於10/1(四)12:30前將填妥之延後繳納餐費聲明書(可自行下載列印【附件五】,或至學務處衛生組領取)交至學務處衛生組

  2. 學生已向政府相關單位申請各類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主食費、副食費、伙食費補助或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之補助。如有違反規定者,除追回原請領金額外,將依相關法令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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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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