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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獎助學金】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

{{ $t('FEZ002') }} 教官室|

一、本會認助就讀臺北市中小學家境清寒學生,提供生活費、學費補助及急難救助金,期使受認助清寒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請學生家長依申請表(附件1)「填寫說明」填妥申請表,並將學生暨家長手機、e-mail信箱填入,繳交學校承辦人檢核無誤送請校長核章。
二、請各校按照認助優先依次填寫「各校學生申請認助名單」,連同相關資料免備文於115年9月30日(三)前郵寄本會。
三、所附申請表請自行影印備用,如於爾後發現校內仍有家境清寒學生需申請認助者,可隨時填寫連同更新後之「各校學生申請認助名單」寄送本會申請辦理。

四、各校導師與承辦人請於申請表簽名處確實填寫連絡電話,以利本會聯絡訪查之用。
五、請推介並協助有意願加入本會認助行列之認助人及團體(包含家長會、教師會、企業、協會及基金會等公益團體)填寫「認助意願暨捐款方式調查表」(如附件2),email、傳真或郵寄至本會。
六、本會網站請點,俾利親師生上網瀏覽本會相關訊息。如有相關疑問可上網查詢或電話聯繫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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