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115-1固定夜自習說明及申請
一、實施依據: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夜間自習實施要點(113.05.28修訂)
二、申請對象:115-1欲「固定」座位夜自習之全年級學生。
三、申請時間:114/8/24(一)12:00—115/8/31(一)24:00,請登入學校信箱填寫線上表單申請
(表單僅提供填寫一次,座位數量有限,將依表單填寫申請「順序」排定座位,請儘速登記,以免向隅)
表單連結詳見本公告下方連結
四、管理機制:夜自習座位資源有限,為提升有效使用,將嚴格管理請務必詳閱,留校夜自習之記點機制︰
1. 固定夜自習之學生:遇事須提早請假,於修訂前做法一樣,最遲於請假日隔天晚間12點前上傳假單,惟未按照規定則記點一點,非踢除座位(請假手續仍循往例)。
2. 所有申請留校自習之學生:於督導老師巡堂時,如發現以下幾個違規事情則各記點一點:
(1) 未依規定時間作息
(2) 冒用他人身分
(3) 聊天影響秩序
(4) 服儀不整
(5) 遺留垃圾破壞整潔
(6) 其他,如:玩手遊、玩手機、3C產品、飲食、無故未到等
3. 凡被記點累計3次,則須至教官室找教官報到清潔自習教室30分鐘。 累犯者,得視記點情況開紅單懲處。
五、注意事項:
※本學期不實施時間:每週六日、國定假日、國定假日補假、校慶補假、115/12/31(四)等時間不開放。
{{ $t('FEZ013')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8-18|
{{ $t('FEZ005')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