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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固定夜自習】115-1固定夜自習說明及申請

{{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115-1固定夜自習說明及申請

一、實施依據: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夜間自習實施要點(113.05.28修訂)

二、申請對象:115-1欲「固定」座位夜自習之全年級學生。

三、申請時間:114/8/24(一)12:00—115/8/31(一)24:00,請登入學校信箱填寫線上表單申請

(表單僅提供填寫一次,座位數量有限,將依表單填寫申請「順序」排定座位,請儘速登記,以免向隅)

表單連結詳見本公告下方連結

四、管理機制:夜自習座位資源有限,為提升有效使用,將嚴格管理請務必詳閱,留校夜自習之記點機制︰

1.     固定夜自習之學生:遇事須提早請假,於修訂前做法一樣,最遲於請假日隔天晚間12點前上傳假單,惟未按照規定則記點一點,非踢除座位(請假手續仍循往例)。

2.     所有申請留校自習之學生:於督導老師巡堂時,如發現以下幾個違規事情則各記點一點:

(1)    未依規定時間作息

(2)    冒用他人身分

(3)    聊天影響秩序

(4)    服儀不整

(5)    遺留垃圾破壞整潔

(6)    其他,如:玩手遊、玩手機、3C產品、飲食、無故未到等

3.     凡被記點累計3次,則須至教官室找教官報到清潔自習教室30分鐘。 累犯者,得視記點情況開紅單懲處。

五、注意事項:

  1. 參加「固定」夜自習申請每週必須勾選「至少3天(含3天)」,請謹慎考慮,申請前務必與家長事先溝通並經得同意。
  2. 實施時間:115/9/1(二)—116/1/19(二)週一至週五18時至21時

※本學期不實施時間:每週六日、國定假日、國定假日補假、校慶補假、115/12/31(四)等時間不開放。  

  1. 學校夜自習實施辦法,如有修正會進行公告,請參加留校夜自習者,皆須加入本校夜自習LINE群組,俾利第一時間收到相關公告、夜自習請假方式及問題反映或可在群組上進行課業解題討論。
  2. 留校夜自習同學,皆有義務維護環境整潔及擔任值日生之工作,若不同意者請勿申請。
  3. 請務必告知家長並取得同意後,才申請本夜自習登記申請,送出申請後,恕不再進行調整修改,請務必充分確認後,才送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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