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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重補修】【高一】115暑期高一「其餘科目」重修課表、編班名單、注意事項公告

{{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115暑期高一重補修其餘科目「課表」、「課程規定」及「名單」公告

課表、各課程規定、名單請詳見附檔

編班名單如有問題,請於7/21(二)中午1200前至教學組詢問,逾期將不予受理

如後續有修正,請以校網公告為主,請隨時注意校網公告

※警語※

重修自學課程非學分保證班

  1. 重補修、自學課程不得要求客製化課程、班級,亦不得要求指定時間、班別、課程請依學校公告之時間與班別上課

  2. 各科目之重(補)修成績計算,含平時成績及期末總結評量成績,由授課老師於第一堂課說明公布。請務必紀錄,及遵守相關課程規定(含出缺席、作業、評量、上課等規定),並持良好學習態度上課。

  3. 缺課節數達該重(補)修科目應修習節數之三分之一者(含),以零分計算,不得有議。重修成績未達及格基準者,不再予以補考,不得有議。

共同規定

  1. 請依照課表準時指定教室上課。

  2. 重補修非學分保證班,報名上課後請務必清楚了解授課老師評分規準、作業繳交及評量時間,並且保持積極努力認真的態度不缺課

  3. 重修、自學課程若因臺北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原則上以實體補課為主,並由師生共同協議於課表中「颱風預備補課」進行補課。若有補課之需要,請務必自行特別注意補課日期與時段。

  4. 為維護校園安全,重補修期間進入校園請務必穿著校服攜帶學生證以供警衛室查驗。

  5. 重修、自學課程除依各課程規定外,其餘皆以本校學生手冊相關規定處理,所有行為請務必謹守校規規範

  6. 重補修期間請維護校園秩序環境整潔,並依以下規定維護校園環境整潔

  • 不得喧嘩吵鬧、不得製造教室及校園髒亂,

  • 請務必將桌面、抽屜、椅子下方置物處的個人物品及垃圾帶走

  • 請將垃圾丟棄至走廊/穿堂上的公用垃圾架,切勿丟棄至廁所垃圾桶中。

  • 丟棄垃圾時,請將垃圾壓扁至最小體積再丟入垃圾袋中。若垃圾已爆滿落地,請自取垃圾架周邊的掃具及鐵夾,將所有垃圾壓入垃圾袋,並立即通報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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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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