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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優良學生】114優良學生選拔實施計畫

{{ $t('FEZ001') }} 活動組

{{ $t('FEZ002') }} 學務處|

  1. 目的:鼓勵學生五育均衡暨適性發展,培養積極進取奮發向上的意志,激發學生榮譽心,並引發示範學習作用,以樹立優良校風。

  2.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918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086328號函辦理。

  3. 參選資格:在學期間表現傑出(體育、技能、藝能、科學或創作、社團活動、社會或學校服務學習、敬師孝親、助人義行、其他等有具體事蹟者)之學生。

  4. 選拔表揚方式:

  5. 班級優良學生:高一、高二各班票選1名同學,並經導師簽名推薦,為班級優良學生代表,將授予學校獎狀1紙,並於校內公開場合表揚。

  6. 全校優良學生:高一、高二各班選出之班級優良學生,填寫具體優良事蹟(附件)並拍攝符合具體事蹟的宣傳短片,由全體教師、學生投票選出全校最高票者共3名(每年級最多2名),將授予市府獎狀1紙,並於校內公開場合表揚。【曾獲推薦相關項目全市表揚者,不宜重複推薦】

選拔活動時程:

  • 316日(一)公布優良學生選拔實施計畫。

  • 323日(一)1700,各班選出班級優良學生,將班級優良學生推薦表交回訓育組,並寄送電子版推薦表至 natalie@ycsh.tp.edu.tw 信箱(主旨:OO班優良學生資料,收件者:詹婉渝老師)。候選人也請於325()1210至英華樓2樓多功能教室,穿著校服拍攝競選大頭照。

  • 330日(一)公布候選人名冊。

  • 候選人請於330日(一)1700,繳交1「符合自我優秀事蹟」的自我推薦影片予訓育組呂采凌組長,時間以1分鐘為限,影片將於41日(三)至47()進行宣傳,影片不得有不雅、不妥當之言行,否則將不公開播出。

  • 41日(三)120047日(二)1700,全校師生至公布網頁進行投票。  【投票率最高的班級(取前3名),全班將享有便服日一次或外食多加一次、參加投票者有機會抽中合作社禮券!】

  • 3名全校優良學生,將拍攝分享個人優良事蹟影片,由學務處公開播放。

競選活動規定:

  1. 競選海報(電子)經訓育組核准後,始得公告於各社群網站,訓育組也會協助公告。

  2. 投票資格:全校教職員工生每人2票,高一、高二候選人各投1票,不可2票皆投給同年級候選人。

  3. 同票處理機制:票選結果因同票而超過三名,則同票者將以教職員票作為比序依據。

  4. 票選期間之推薦、拉票不得影響教學活動、生活作息(如午休、掃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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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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