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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大學招生】【高三】國立東華大學 - 115學年度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學士班單獨招生

{{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115學年度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報名資訊,請參閱本校招生 訊息網相關資訊

二、報考資格:

 1、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高級中 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生(含應屆),或符合教育部 採認規定之境外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生 (含應屆),或具有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資格 規定者。

2、須具有原住民身分,原住民身分之認定依原住 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三、報名方式:

 1、索取繳費帳號起迄時間:115年02月24日 (二)上午9時起至115年03月10日(二)下午3時止。

 2、 網路報名含線上上傳備審資料起迄時間:115年02月24日 (二)上午9時起至115年03月10日(二)下午4時止。

 四、指定繳交資料:

1、考生資料表含學習歷程自述、就讀動機 及高中學習歷程反思(以電腦打繕打,字數以1000字為 限)。 

2、中文作文(近期重大國內外原住民族權利議題 分析)、是否熟悉原住民族權利議題、表現自身文化經驗 與議題之深刻對話(以電腦打繕打,字數以1000字為 限)。 

3、修課紀錄:學業總成績、 一般課程及原住民文 化族語言課程表現(畢業生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繳交在校 全部之成績;應屆畢業生須繳交校前五學期全部成績)。 

4、含考生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 籍資料證明文件。 

5、學歷(力)證件影本(畢業證書或 在校證明,應屆畢業生繳驗學生證正反面需蓋有最後一學 期註冊章)。

 6、多元表現:

(1)、社團活動經驗:可提供 校內外各式社團(包含部落組織)等參與證明。

(2)、檢定 證照:可提供語言能力證明(如: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原 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證明)或技能證明等有 利審查資料。

(3)、社會服務證明:可提供公共事務參與或 其他社會服務等服務證明,如:NGO、NPO辦理之相關活 動,或參與部落工作、各式文化事務等證明。

(4)、競賽表 現:競賽表現可提供: 校內競賽(全校型競賽、不包含班 級競賽)、校外競賽(原住民族文化相關之知識、語言、 競技等相關活動競賽)。

(5)、特殊優良表現證明:可提供原住民族國內外交流活動之參加證明等特殊優良表現證 明。

 五、檢附本校115學年度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學士班單獨招生海 報電子檔案、招生簡章及相關資訊,敬請協助張貼公告, 並鼓勵學生報考。 

六、本系網頁招生資訊:請點我

七、本系將於報名期間辦理線上招生說明會,將說明報名流 程、學校環境及系所特色,相關資訊將於近期公告於本系 招生網站,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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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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