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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服務學習】臺北市114學年度中等學校服務學習—社會實踐評選實施計畫

{{ $t('FEZ001') }} 活動組

{{ $t('FEZ002') }} 學務處|

轉知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二、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及國立中等學校學生(含同階段實驗教育學生)。

三、活動目的:配合108課程推動,落實彈性學習課程(時間)規劃,增進學生公民素養學習。

  1. 落實108課綱「自發」、「互動」、「共好」之核心精神,培養學生成為「自動好」的終身學習者,及能迎向未來的世界公民。

  2. 發展自我領導力教育,培育孩子成為一個能夠掌控自身生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同時也能對別人產生正面影響力、對社會有所貢獻的人。

  3. 增進學生關心自己、關懷生活環境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與熱忱。

  4. 輔導學生認識生命的意義,培養多元價值觀,啟發學生人文關懷的精神。

  5. 從生活體驗中,提供學生回饋學校、鄰里、社區及社會的學習機會,落實五育均衡的全人教育。

  6. 實踐「從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之教育理念,透過「準備」、「服務」、「反思」、「慶賀」的服務學習歷程模式,使學生在經驗中學習反思,在反思中產生學習。

  7. 使學生於社會實踐中,結合聯合國《2030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17項目標,培養永續發展之世界公民理念。

四、參賽組別:

  1. 個人類別:參與社會服務或公益活動之學生(以個人為單位),從事服務學習積極發揮服務精神與熱忱,有具體事蹟,足堪為表率,並有服務學習單位認可或相關佐證資料。

  2. 學校社團類別:參與社會服務或公益活動之學校社團(可跨校,但由一校主報),發揮社團特色進行服務學習活動,規劃社團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之方案,有具體事蹟,足堪為表率,並有相關佐證資料。

五、校內報名截止日:115年8月21日前,將資料繳交至訓育組。

 

參賽方式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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