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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賃居宣導】轉知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 $t('FEZ002') }} 教官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4年10月3日北市地權字第11401459971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其合法租賃權益,前於113年7月30日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下稱法扶基金會)辦理114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三、上開法律扶助事項,除電話法律諮詢服務外,針對符合租金補助資格之住宅租賃承租人,若經訴訟外調解或調處程序仍無法解決租屋糾紛者,自114年9月30日起,得依「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文件撰擬、律師代理等法律扶助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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