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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大學升學】【高三】教育部 - 有關大學辦理115學年度「願景計畫招生」

{{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本部自110學年度起辦理願景計畫,係配合12年國教課綱著 重多元及適性輔導,同時發揮國立大學帶頭翻轉經濟弱勢 學生境遇之社會功能,賦予大學升學管道更多彈性,提供 經濟弱勢學生多元升學管道及機會,以達到促進社會流動 之目的。

 

 二、旨揭計畫115學年度共11所學校採特殊選才或申請入學方式 辦理:

 (一)特殊選才管道(招生資訊詳附件): 

  1. 辦理學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 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 聯合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屏東 大學,共9校。
  2. 本部業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建置「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並建置「特 殊選才」招生專區,更新各校願景計畫招生資訊,供 家長及考生查詢參考。(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 會維護,業於114年9月30日完成;倘有疑義,可請逕 洽02-2368-1913詢問)
  3. 又網頁公告之各招生校系、招生日期及考試項目等招 生資訊,詳細內容應以各校特殊選才招生簡章內容為 準;若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各校洽詢,俾利學校即時處 理。 

(二)申請入學管道: 

  1. 辦理學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 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 聯合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屏東 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共11校。
  2. 各招生校系及考試項目等招生資訊,請依115學年度大 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3. 旨揭計畫提供經濟弱勢學生額外的升學名額及機會, 招生對象及身分資格由各招生校系自行訂定,且於申 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進行資格審查。
  4. 請有意報考且符合各招生校系所定資格的考生,務必 於報名前詳閱招生簡章「校系分則」內容或逕洽該校 系先行確認報考資格,並於報名時擇適當身分報名。 如身分資格經申請校系審查未通過(意即資格不符),將取消該名考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資格,故務請 於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公告後詳閱相關報 名方式及注意事項,以免影響權益。 

三、另為提供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升 讀大學資訊,請轉知經貴署、貴局(處)核可辦理實驗教育 之學生、團體機構等單位,以利前揭學生及其家長獲得充 足升學資訊,順利銜接升讀大學。 

四、實驗教育之學生如對於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有疑義,招生管 道部分請洽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電話:02-2368- 1913)、考試部分請洽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電話:02-2366- 1416),亦可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 查詢

(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電話: 02-2368-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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