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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法國交流】2025-2026與法國留尼旺島皮耶普瓦高中交流互訪學生及接待家庭甄選實施要點

{{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2025-2026與法國留尼旺島皮耶普瓦高中

交流互訪學生及接待家庭甄選實施要點

詳情請見附檔

報名請先填寫申請書及家長同意書,「問卷」確定錄取甄選後填寫。

一、實施時間:

1.與法國留尼旺島皮耶普瓦高中學生訪臺:暫定20251021~1103日,共計14

2.本校學生訪法:預定於20260126~ 0210日,共計約16(實際天數與出訪日期須視航班而訂,請報名學生預留起迄日期前1~2天不安排活動行程)

二、實施方式:

1.雙方以平等互惠原則,由臺法學生相互接待,寄宿對方家庭。

2.交流互訪課程及師資由接待學校負責規劃及聘任之,含語言課程學習、文化體驗及校外實地考察等相關費用由接待學校負責。出訪學校可事先提出課程安排建議需求,供接待學校參考。

3.學生須負擔往返機票、個人支出、簽證、保險及後續法方來臺交流課程及活動等相關費用。

4.學校遴派2~3位教師陪同帶隊前往,帶隊教師機票、住宿支出由團費支應,若經申請獲教育部及()相關單位經費補助時由該項補助款支應。

三、甄選對象:

本校學生正取20人,備取8(若不符備取門檻,得從缺或不滿額備取),學校得採多次甄選方式辦理,甄選對象順序:高二、高一及高三。

四、報名方式及錄取條件:

1.報名時間:即日起~1140916(星期二) 12:30

2.報名方式:繳交下列表件與訂金至教務處教學組(行政大樓2)

(1)申請書(如附件)

(2)填妥家長同意書(如附件)

(3)訂金10,000(純接待法生,不前往法國者,免繳)
提醒:
※若校內報名篩選未錄取,則訂金全額退還。

※若為錄取者,因需進行相關機票劃位等行政相關作業,將直接納入團費(亦即訂金直接轉為團費,剩餘團費款,則另行規定時間內補繳齊)。請報名前充分確認參與意願。

五、面試甄選時間:09/17()中午1210於行政大樓4樓法文教室。更多面試細則說明,於09/15()前學校網頁公告說明,請務必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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