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禁菸公告】「臺北市85所幼兒園周邊戶外區域,自113 年1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t('FEZ001') }} 衛生組

{{ $t('FEZ002') }} 學務處|

「臺北市85所幼兒園周邊戶外區域,自113年1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85所幼兒園周邊戶外區域,自113年1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85所幼兒園名冊如公告附件)。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請點)公告網頁。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11-05|

{{ $t('FEZ005') }} 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