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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自學申請】113-2學期「臺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須知與相關表件

{{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網公告,如下:

  1. 113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時間為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申請人需於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晚上11:59前,完成線上申請,並上傳所需相關文件PDF檔,逾時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申請。
  2. 為符合非學條例計畫書內容之規定以及本市審議行政作業所需,計畫書請使用本市本學期113-2高中申請表格(詳如附件,勿沿用舊表或他縣市表格)。
  3. 系統中共有5處 需要家長自行上傳處檔案都使用PDF格式
    • 計畫書(請完整上傳壹-拾項的內容,若擬與學校合作,還需附上合作計畫草案)
    • 教學人員名冊
    • 教學環境照片
    • 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謄本)需詳細記事學生戶籍需設於臺北市
    • 申請需簽章表件(申請書、家長同意書、家長需求表)
  4. 申請人在審議系統註冊後,點選「我要申請」完成各項申請資料,再點選「我的申請」-「申請書下載」列印親簽,掃描為PDF檔,上傳至「檔案上傳」-「申請需簽章表件」欄位。
  5. 【擬與學校合作者】申請人請先完成系統線上申請及上傳各項資料,檢附紙本申請表件3張、個人計畫書及合作計畫書草案(含電子檔),最遲於113年11月1日(星期五)前交至學校承辦單位,以利校方召開會議。並請避免在最後一天送資料、送系統,學校尚須協調會議時間及內容審查。不與學校合作者不用送件給學校。
  6. 審議期間均使用「電子郵件」通知相關訊息,請於系統填寫時確實檢查有無填寫錯誤,避免遺漏重要訊息。

 enlightened更多完整申請說明等細項,請詳閱附件檔案(內含申請相關表件、方式等)

enlightened若採自學團體機構申請方案,請參閱這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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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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