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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好口盃】Show me your voice—好口盃歌喉戰活動實施辦法

{{ $t('FEZ001') }} 活動組

{{ $t('FEZ002') }} 學務處|

  • 活動簡介

一、活動名稱:Show me your voice—好口盃歌喉戰

二、活動目標:透過音樂比賽結合自由創作形式,培養學生主題表達與溝通的能力,並發掘師生的音樂氣質,透過音樂抒發壓力,聯絡師生情誼,促進學生多元發展 。

三、活動時間:初賽113年05月27日(一) 16:00  至 113年05月27日(一) 19:00

複賽113年06月03日(一) 10:00  至 113年06月03日(一) 12:00

四、活動地點:國際會議廳(初賽)/活動中心(複賽)

五、活動負責人:213李禹彤/208劉展谷

六、參加對象:永春高中全校師生

七、本活動經學務處訓育組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活動規準

一、報名方式:

(一)參賽者以個人團體身分報名,團體組人數上限為4人,可跨班,男女不拘。

(二)若參賽者進入決賽,組別人選及成員不可更換。

(三)每人每組別(團體組/個人組)限報名1次。

(四)於5/23(四)放學前將報名表交給208劉展谷(報名表可至學務處領取)。

二、活動內容與獎勵:

  • 初賽
  1. 參賽名單及出賽時間將於5/24(五)放學前公告。
  2. 每組參賽者限定清唱自選曲目(可以為自創曲)1分鐘(1分鐘響鈴即結束)
  3. 若參賽者於比賽開始後10分鐘內未到場報到,則視做棄權(若比賽比賽開始10分鐘內到場報到,但已過其選手出賽時間,則移至最後進行比賽)。
  4. 個人組錄取前8名進入決賽;團體組錄取前3名進入決賽。

(二)決賽

  1. 每組入圍決賽者表演時間為5分鐘,逾時者將列入評分考量。
  2. 決賽曲目為自行選取(可以為自創曲),於交出決賽賽程單時選擇是否有附加表演(如舞蹈),並附上完整歌詞及表演者名單。
  3. 決賽時需自備伴唱音樂錄音檔或自行現場伴奏。
  4. 入圍決賽者請於5/30(四)中午前將學生沙龍照之JPG、PNG檔寄給208劉展谷(s11106185@smail.ycsh.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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