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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獎學金】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學金

{{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1、112學年度上學期平均成績80分 (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112學年度上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無操行成績者,以無負面評語為標準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則無須提供。。

3、112學年度上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

(三)其他條件要求: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 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3、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二、獎助標準:每人每學期10,000元整,於每學期結束後重新審定。

三、本獎學金一律由學校統一申請,不接受學生個人申請。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4月1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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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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