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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孝行獎】113年度全國孝行獎選拔

{{ $t('FEZ001') }} 活動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113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選拔方式規定,選拔 標準依其孝行作為分為五類:

(一)長期陪護組:長期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

(二)善用資源組: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 尊親屬,鼓勵或積極幫助其重建、恢復或維持自理能 力。

(三)扶助實現組:照顧父母、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體貼其心意,使其歡喜,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四)同心協力組: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並能凝聚、團結彼此間情感,家庭和樂。

(五)顯親傳孝組: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或將自身關懷父母、尊親屬之具體作為,推廣至里 鄰社區,並熱心提供協助,供大眾效法。

二、如獲內政部選拔為113年度全國孝行獎楷模 者,每人致贈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 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 並列為孝行楷模者,獎座並列其名,但以同住家人為原 則;獎金及獎助金各以1份計。

三、為達公正、客觀之評審程序,本府民政局將另訂時間派員實地訪查各機關所推薦孝行獎候選人之具體事蹟,屆時請貴機關派員參與實訪作業。另曾獲全國孝行獎表揚者或5年內相關孝行事蹟曾獲中央部會表揚或同一孝親對象家庭曾獲全國孝行獎者,請勿重複提報。

 

如有意願申請者請於3/1前繳交訓育組以利校內初審,並協助於3/15前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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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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