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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菸害宣導】轉知新加坡將加強取締電子煙,旅客經陸海空關卡攜帶電子煙入境將處以罰款

{{ $t('FEZ001') }} 教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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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加坡已強化境內電子煙管理措施,包括於海陸空關卡加強檢查,強化網路銷售、廣告之監測與取締,並於公共場所加強取締使用、擁有電子煙者。

二、我國「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已將電子煙歸類於類菸品全面禁止、將加熱菸列為指定菸品加強管制;另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資料顯示,截至112年12月11日止尚無指定菸品通過審查。

詳見臺北市政府來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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