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活動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一、112學年度團體項目決賽試行措施:團體項目各比賽類別之 換場時間以5分鐘為原則且逾時無扣分機制,以人員進入舞 臺始計時,逾時將由大會提醒參賽團隊掌握換場時間。
二、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預告內容:第肆點個 人項目之個別規定事項增列:「口琴獨奏」於自選曲得使用半音階口琴演奏。
三、旨案併同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公告周知,俾利參與全國賽事之參賽團隊及參賽學生提前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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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1-30|
{{ $t('FEZ005') }}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