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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修正「臺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府法務局112年11月27日北市法保字第1123054009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111年11月16日修正公布之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該局擬具本辦法修正草案之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請貴校(單位)於112年12月1日前函復提供修正意見;若未回復則視為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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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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