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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轉知: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公開推薦作業須知

{{ $t('FEZ002') }} 學務處|

一、教育部為辦理第11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遴選,廣邀各級學校可依旨揭作業須知推薦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學生代表參與遴選。

二、推薦方式:
(一)推薦者:得由教育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或機構、直轄市、縣(市)政府,立案五年以上之團體或基金會、學生會等學生自治組織推薦之。
(二)推薦人數:

1、教育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或機構原則推薦2人,且須為不同性別者。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各得推薦1人。
3、每一立案5年以上之團體或基金會得推薦1人。
4、學生會等學生自治組織得推薦學生代表1人,需具在學學籍達2年以上。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具在學學籍達1年以上。

(三)推薦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0月6日(星期五)止,將推薦表函報教育部,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推薦表電子檔併請傳送至hermia34@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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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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