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臺北市信義區民俗委員會身心障礙暨清寒獎助學金申請 實施辦法辦理。
二、申請人須符合前揭辦法相關資格及條件外,申請對象學生 限為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組。
三、為鼓勵設籍本區身心障礙學子暨低收清寒戶子女努力向 學,信義區公所自112年10月1日起至112年10月30日受理其申請本區民俗委員會111學年度第2學期身心障礙暨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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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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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9-05|
{{ $t('FEZ005') }} 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