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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112年專長增能學分班-人權教育-人權與社會發展」

{{ $t('FEZ001') }} 實研組

{{ $t('FEZ002') }} 教務處|

旨揭學分班業經教育部112年5月29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1940H號函核定辦理,學分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招生對象: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在職教師。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修習上開學分班之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進網報名(請點)。

檢附招生海報(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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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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