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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112年臺北市青少年壯遊臺灣補助計畫

{{ $t('FEZ001') }} 活動組

{{ $t('FEZ002') }} 學務處|

壹、 計畫目的 鼓勵青少年朋友走出舒適圈,自行計畫一場「有目的」的壯遊,重新認識 臺灣、關心臺灣的永續發展,從中自我成長、獲得知識、學習公民責任、尊 重多元文化、愛護自然資源、體認永續發展的重要性。

 

貳、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參、 計畫規範

一、計畫內容:由青少年自行規劃壯遊行程,主題需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s)相關,如優質教育、潔淨水資源、氣候行動、海洋生態、陸域生 態等(參見附件壯遊永續行動),並確實填寫壯遊計畫書。

二、計畫期程:至少需4天以上。

三、執行期間:壯遊計畫請於112年6月3日至9月30日完成。

 

肆、 補助要件

一、補助對象(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可)

(一)臺北市公私立國高中(職)學校學生(含臺北市教育局立案之實驗教 育個人、團體、機構)。

(二)設籍臺北市之13至18歲青少年。

二、參與人數:無限制,1人出發或組隊參加均可,需有1名負責人與本處聯絡;團隊成員有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者不得逾二分之一。

三、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2年5月4日止。

四、補助額度及項目:

(一) 額度:每隊申請上限為新臺幣四萬元整。

(二) 項目:

1. 住宿費:住宿地點限北北基以外,每人每晚上限新臺幣五百元。

2. 交通費:以大眾運輸工具依實際路程覈實報支,計程車費等非大眾運輸工具不得報支。

3. 餐費:每人每日餐費上限新臺幣三百元。

4. 保險費:自行投保,以旅行平安險單據覈實報支。

5. 其他費用:前四款補助總額百分之五。

五、送件流程:

(一) 請至本中心官網 下載申請資料。

(二) 備妥壯遊計畫及申請相關資料後,E-mail 至: tcydgrandtour01@g mail.com,信件標題請註明:「報名112年臺北市青少年壯遊臺灣+ 團隊名稱+計畫名稱」,計畫送出前請先行確認申請文件是否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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