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111學年度英語文檢定獎勵補助辦法

{{ $t('FEZ001') }} 實研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目的:為配合英語發展趨勢,提昇學生校內英語學習之風氣暨未來在國際職場之競爭力,鼓勵學生參加各項英文檢定,特訂定本獎勵計畫。
二、獎勵辦法:
      (一) 於 111年 8月 1日至收件截止日前通過英文檢定之本校在校生。
      (二) 今年度另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同學檢定報名費1次,需完成報考並提交成績證明得允予申請。 ※不適用已有費用抵免之低收入戶。
三、申請方式:
      (一) 每位學生在校期間以申請取得列表中一項考試或證書之獎勵為限。
      (二) 通過表列標準者,須於取得通知書或證書申辦期限內逕自登記申請。
      (三) 高三生請於112年 5月17日前向高三邱芸姍師申請(三專辦)。高一二請於112年6月17日前分別向高一周美麗師及高二曾詠懿師申請。(皆一導辦)

檢定獎勵辦法會於各班公告1份,紙本申請表(含獎勵金申請書及中低收報名費補助表)請自行列印或至教務處實研組領取空白表單填寫後繳交給收件老師審查

可參考附件範例檔。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3-08|

{{ $t('FEZ005') }} 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