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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111年度高級中等學閩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地13梯次培訓課程(增開場次)

{{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國教署111年8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96421號函辦理。

二、為培育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國教署 委託國立臺南大學承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 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111年度培訓課程前12梯次業截 止報名或完訓,第13梯次培訓課程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時間:111年8月10日中午12時至8月17日下午5時。

(二)課程時間:111年9月17日(星期六)、9月18日(星期日)、 9月24日(星期六)、9月25日(星期日)、10月1日(星期 六)、10月2日(星期日)。

三、請具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且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 者踴躍報名參加培訓。

四、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請督導各校依下列順序聘 用:

(一)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研習時數 證明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二)具高中教支人員研習時數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 合格證書,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三)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惟受聘進入高中 端任教,請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 時數)。

五、檢送旨揭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協助轉知課程訊息,並 惠允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 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陳妍溱小姐,連絡電 話:06-2133111分機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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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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