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公告「臺北市公有幸安市場大樓所屬之室外場所,自111年8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t('FEZ001') }} 衛生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檢送本局公告「臺北市公有幸安市場大樓所屬之室外場所,自111年8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之公告(如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公有幸安市場大樓(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46號)所屬之室外場所,自111年8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前開所指之室外場所,包括該大樓所屬之騎樓及防火巷。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公告。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8-08|

{{ $t('FEZ005') }}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