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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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 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丶服刑丶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 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 由本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獎助金額-高中職:
1. 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2.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陸仟元至捌仟元整。
申請條件如下:(請務必詳閱)
一、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五)、(六)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證件齊全者優先審核。
(一) 助學金申靖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二)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 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緒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 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 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二丶 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請由學校轉介申請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專案辦理。
三丶 已由學校轉介獲得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者,如確有助學需要時,亦得申請本助學金(需依程序評估)。
欲申請者,請填妥申請書及備妥相關文件,於3/5(三)16:00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呂老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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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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