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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人事室公告訊息

【教師甄選】本校115學年度第3次正式教師甄選物理及家政等2科不辦理初試(筆試),請完成報名程序者直接參加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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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115學年度第3正式教師甄選物理及家政等2科不辦理初試(筆試),請完成報名程序者直接參加複試。

二、參加複試之考生

(一)物理科(2人,依准考證號碼排序):蕭丞(1503物理001)、高佐(1503物理002)。

(二)家政(8人,依准考證號碼排序):陳瑾(1503家政001)、鄭俞(1503家政002)、鄭儒(1503家政003)、任儀(1503家政004)、林妤(1503家政005)、張如(1503家政006)、曾甄(1503家政007)、滕辰(1503家政008)。

三、參加複試之考生,必須於115528日(星期四) 17時前依本校115學年度第3次教師甄選簡章五,將自傳、聲明書、國民身分證(含正、反面)、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族之證明文件(若具有,請提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明(若持外國學歷證明書,應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查證之證明文件)、符合報考科目之中等學校教師證書(實習教師若尚未取得教師帳書,得以實習教師證書及附件3切結書替代)、修習特殊教育3學分以上或修習特殊教育54小時以上證明(若具有,請提供)、本土語文檢定證書(若具有,請提供)、英文能力檢定證書(若具有,請提供)、其他優良表現之證明文件(若具有,請提供)等資料依順序排序,合併成一份PDF檔案於報名系統完成資料上傳,逾期視同未完成複試報名,取消複試應試資格(若有相關問題,請於11552816時前電話洽詢02-27272983200201)。

、複時間:請於115529日(星期五)1730分至1740分於本校完成報到,1745分起開始抽序號,其餘相關規定詳如簡章;參加甄選人員請攜帶准考證及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如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等),以供查驗。若逾報到時間,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五、試注意事項及試場配置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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