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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學務處公告訊息

【新加坡交流】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114年度中華民國高中學生新加坡訪問團 一招錄取名單

{{ $t('FEZ001') }} 活動組

{{ $t('FEZ002') }} 學務處|

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114年度中華民國高中學生新加坡訪問團

一招錄取名單

 

女生 正取8

男生 正取2備取2

序號

班級

姓名

序號

班級

姓名

1

106

王○安

1

105

林○學

2

105

游○涵

2

103

陳○宇

3

112

黃○芹

備1

103

賴○齊

4

104

王○誼

備2

102

王○睿

5

103

徐○彧

 

 

 

6

114

洪○涵

 

 

 

7

103

劉○樂

 

 

 

8

111

曾○庭

 

 

 

 

  1. 團員義務:

  2. 須擔任接待家庭,於1141120()1129()接待新加坡來訪學生,無償提供其食宿,且替所接待之新加坡來訪學生購置學校制服

  3. 須繳交心得寫作一份1000-1500字之電子檔,於11481()前繳交至各校的帶隊師長。

  4. 須參加藝文競賽,項目如散文、新詩、繪畫、攝影......

  5. 經錄取之學生出國前均需參加相關國際禮儀及安全講習。參訪及接待表現優異之學生發予證明書,若違反校規或有損國家形象者將加重處分。

  6. 經錄取之學生無正當理由退出者,應負擔所有衍生相關費用並加做公共服務3

  7. 本活動若受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影響,而中止招生或出訪,相關退費事宜依旅遊局公告之旅遊等級、退費標準及招標契約規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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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19|

{{ $t('FEZ005') }} 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