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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學務處公告訊息

【禁菸公告】臺北市5處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自 113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t('FEZ001') }} 衛生組

{{ $t('FEZ002') }} 學務處|

「臺北市5處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自113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5處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自113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一)大龍峒社會住宅(大同區承德路3段212號及212之2號)。
(二)興隆D1區社會住宅(文山區木柵路2段2巷12、16~20、20、22、26~32、36~42、46、48~50號)。
(三)興隆D2區社會住宅(文山區木柵路2段138巷33號及興 隆路4段105巷45、47號)。
(四)中南社會住宅(南港區舊莊街1段3巷42號)。
(五)新奇岩社會住宅(北投區磺港路269號及271號)。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5處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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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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